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 一、 概述 本平台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内的企业在线申报名称,申报人可以依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规则》、《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强制纠正程序规定》、《自主申报企业名称近似争议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在线申报企业名称。 二、 使用说明 2.1 申报新的企业名称 2.1.1 平台登录 PC端浏览器登录网址 首次访问平台会弹出“温馨提示”对话框,申报人阅读后,点击“已阅读”; 2.1.2 申报企业名称 注意:分支机构名称申报以及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入口。 第一步:选择“行政区划” 第二步:输入“字号”,平台调用“判定引擎”进行字号禁限用查非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实时反馈给申报人。 如:输入“启航”引擎判定字号正常可以通过 第三步:选择“行业用语” 利用模糊查询的方式进行选择,如在行业中录入“生物科技”,搜索引擎实时检索行业用语,查询结果自动显示出与其有关的行业类别,同时可查看某行业的国民经济解释。 行业用语选择后,平台会对“字号”+“行业用语”进行名称在用库查重比对。 第四步:选择“组织形式” 在弹出框中先选择“企业类型”再选择“组织形式”,点击确定即可。 2.1.3 选择企业名称模式 申报人完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录入验证通过后,平台提示三种企业名称组成模式 申报人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名称申请”。 2.1.4 登录注册 提交名称申请后,平台验证申报人是否登录,若未登录则进入“注册登录”页面。 申报人首次登陆平台需进行注册,在弹出框输入手机号后点击“发送验证码”,该手机将收到【海智云】下发的验证码,将该验证码填写到相应位置,设置登录密码,即完成注册。 2.1.5 投资人信息、拟注册信息 登录成功后,填写投资人信息并点击“保存”,如有多个投资人则继续添加 添加完投资人信息后,录入拟注册信息,并点击“提交全部内容” 投资人阅读承诺书,点击“我同意”,完成投资人信息录入操作 2.1.6 打印申报告知书 申报成功后,可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2.2 名称延期 针对已完成申报的企业名称,因注册资金不到位、注册资金需要增加而延长筹资时间、股东部分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或待定、公司住址出现问题(如办公地点没有及时落实好)等合理原因均可申请延期一次,为期1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2.2.1 进入“我的申报” 登录平台,点击“我的申报” 进入“我的申报”页面,列表出现申报人曾经申报的名称列表 2.2.2 申请延期 选择要延期的名称,点击“延期”按钮 系统弹出延期提示,点击“确认”即完成名称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