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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三)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者在省级注协自愿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