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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8月1

2021-04-06 11:4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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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8月1日

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8月1日,该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向境内某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2017年度该创业投资企业利润总额890万元,未经财税部门核准,提取风险准备金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7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 82.5

B、 85

C、 187.5

D、 190

答案:D
 
解析:(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禁止扣除项目。因此,2016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90+10)-200×70%]×25%=190(万元)。

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规定的是( )。

A、 境外所得只能弥补境内当年度亏损

B、 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可用境内总机构的所得弥补

C、 境内总机构发生的亏损,不可用境外分支机构的所得弥补

D、 境外所得可以弥补以前年度境内亏损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