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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会《经济法》真题及参考答案(5)

2014-08-27 07:37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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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公司就“开心球”用于儿童玩具的商标申请享有优先权
答案:BC
解析:见教材572页。(1)选项AB: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2)选项C: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为“欢庆”,乙公司注册的“开心球”并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20.下列行为中,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的有(    )。
A.某药品生产企业因拥有一项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品专利,占据了相关市场95%的份额
B.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之间达成联盟协议,共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按统一的优惠价格向联盟内的企业供应药品,联盟内的企业按统一的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C.某市政府在与某国有医药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承诺,该国有医药企业在本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机会
D.某省政府招标办公室发布文件称:凡不在本省纳税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省的招投标活动
答案:BCD
解析:见教材603、614页。(1)选项A:属于合法垄断(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2)选项B:属于法律禁止的垄断协议;(3)选项CD:属于行政垄断。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其中第l小题、第2小题每小题7分。第3小题可 以选用中文或选用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为l8分;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为23分。第4小题l8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55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报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若在借款到期前,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通过破产分配获得部分清偿,对乙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
(3)若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部分清偿,在借款到期后,乙应以债权全额还是应以债权未获清偿部分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4)若甲公司主动全额清偿了乙的债权,且乙此前已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了部分清偿,则对乙已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债权人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破产的,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2)对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部分清偿,应当先行提存。
(3)借款到期后,乙公司应以债权全额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因为甲公司才是借款合同的主债务人,债权人应当向主债务人进行全额追偿,未得到甲公司完全清偿的部分才属于乙公司真正享有的破产债权。
(4)若甲公司主动全额清偿了乙的债权,乙已从丙公司破产案件中获得的该项部分清偿应当由人民法院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链接:本题所涉及考点在“轻松过关1”P168-169页中作了大量的分类比较和举例;在考前模拟试题一多选第15题中有所涉及;郭守杰老师在基础班、专题班中重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并详细解释。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镀锌板。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为了购买原材料,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但是,丙公司在签约过程中提供的公司文件、库存证明等都是虚假的,且未打算履行合同。丙公司在取得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购买天然钻石,后便杏无踪迹。乙公司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丙公司涉嫌诈骗。同时,乙公司就背书转让的汇票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向A银行发出了止付通知,并发出公告。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是否有权对丁公司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
(2)当丁公司持票据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3)当乙公司另行对丁公司起诉,请求确认自己为票据权利人时,其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A银行有权拒绝付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同时向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付款人接到停止付款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2)当丁公司持票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此指定期间查看票据,如果申报的票据与公示催告的票据确属同一票据,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由当事人另行提起确权之诉。
(3)乙公司的请求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善意且已付合理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享有完全的票据权利。在本案中,票据没有形式瑕疵,丁公司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
链接:本题考点与“轻松过关1”P321页第6题基本相同;郭守杰老师在基础班、专题班、串讲班、最后5天点题班中均有提及;“VIP班考前最后一天应重点关注的内容”中也要求学员重点关注。

3.2004年2月,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西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公司),注册资本l 000万元,其中:A公司持有30%的股权,B公司持有70%的股权。2005年3月,A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转让了占西电公司l0%的股权。2006年3月,西电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 000万元,其中:原股东以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转增股本;新股东E公司出资6 000万元,持有西电公司20%的股权。2008年3月,西电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同时聘请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和H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2009年4月,F证券公司作为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在预审过程中,预审员提出的反馈意见之一是:请说明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2009年7月,中国证监会核准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8月21曰,西电公司成功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发布公告称:2005年5月,公司大股东B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张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某 已向8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但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10年6月1日,B公司已正式将上述股权过户登记至张某名下。2010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8公司实际是从2005年5月开 始至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日一直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西电公司和张某隐瞒了该事实,构成了虚假陈述。对西电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对张某处以罚款30万元。李某在西电公司股票上市日购买了该公司股票l万股,于2010年5月31日全部卖出,亏损5 000元;赵某于2010年5月31日买入西电公司股票2万股,于7月13日卖出,亏损3万元。李某和赵某于2010年8月2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西电公司、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张某和独立董事钱某赔偿其因违法行为遭受的投资损失。经查:F证券公司和G律师事务所在核查西电公司股权事项时,认真调阅了公司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资料,均未发现8公司向张某转让西电公司股权和8公司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的事实,也未从西电公司和张某以及其他方面获悉该事实。钱某自2009年12月起一直担任西电公司独立董事,在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公告前,其对B公司和张某之间的股权转让事项并不知情。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05年3月,A公司将所持西电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C公司和D公司是否需要经过B公司同意?并说明理由。
(2)2006年3月,西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经哪些程序?
(3)2006年3月,西电公司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后,除E公司外,如不考虑B公司代张某持有公司股权的因素,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分别持有西电公司的股权比例是多少?
(4)如何回答预审员提出的“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的反馈意见?
(5)李某和赵某各自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分别 说明理由。
(6)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董事钱某是否应当对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