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精华总结 >

销售方增值税红字发票怎么开

2011-08-29 16:56 来源:中信会计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销售方增值税红字发票怎么开

销售方申请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规定如下:
一、如果在开票的次月发现错误,并且发票没有交给购货方,销货方可以到自己的主管国税申请开具负数发票,开具负数发票后同时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国税发(2007)18号

二、开具发票并交给购方,购方发现错误,可以出具拒收证明(写明拒收的理由,主要是发票开具的错误内容)交给销方,销售方可以到自己的主管国税申请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后同时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此操作必须是在180天的认证期内,超过180天的认证期不适用此规定,同时购货方没有经过认证;国税发(2007)18号

三、如果发票开具后,购方已经认证,购方必须到主管国税申请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销方凭借购方主管国税出具的《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开具负数发票。只要是经过认证的发票随时可以申请开具负数发票,不受180天的限制的。 国税发(200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