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会计实务 > 会计基础 >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0-12-01 11:49 来源:会计考试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及注意事项

    ①记录真实: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由填制人或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执行和完成情况填写,不得伪造、变造。

    ②书写正确:文字摘要要简练,数量、单价、金额计算要正确;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凭证如果已有预先编号的,在写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不得销毁;书写要符合规定。大小写要按规定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应按正确方法更正。

    ③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凭证的填制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金额 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经办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要签名盖章,做到手续完备。

    ④编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填写,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