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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财政局电话地址

2021-08-13 10:1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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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财政局电话地址

铁岭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39号 邮政编码 112000

电子邮箱 tlczjbgs@126.com 传真 024-72812115

公开电话 024-72812115

铁岭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的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市)区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预算法》,拟定市财政发展计划,编制财政预算,决算;受市政府委托,编制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根据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会同税务部门共同拟定税收收入计划。
    (四)组织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
     (五)管理市财政公共支出;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拟定并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制定需要全市或市本级统一规定的规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
     (六)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县乡财源建设工作。
     (七)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拟定和执行市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国家有关部门、银行对我市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的有关业务。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制定有关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和管理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进行查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处理的政策建议;审核和管理国家赔偿费用。
     (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费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定全市医疗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市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
     (十四)负责审查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授权经营方案、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收益经营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并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工作;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