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税务实务 >

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都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2020-09-09 16:01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都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问: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都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金额计算很简单,不论是提供广告服务的缴费人,还是提供娱乐服务的缴费人,应缴费额都等于计费销售额乘以3%的费率。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渐快)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