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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2021-08-02 09:2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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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问:通讯费、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