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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

2021-08-03 07:5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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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的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③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伤残待遇

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