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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已认证抵扣)如何处理

2011-01-05 10: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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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已认证抵扣)如何处理

处理: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处罚:无处罚。 

  预防: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