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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报名入口-2016税务师报名时间-2016税务师考试时间

2016-05-18 08:4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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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报名入口-2016税务师报名时间-2016税务师考试时间

中税协消息,2016税务师考试报名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

(二)《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在本年度考试前可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届生可以报名考试。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须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上的“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ksbm.ecctaa.com网站(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程序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和交费两个环节。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5月25日09:00至6月25日18:00(报名系统每天24小时开放),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等信息。

非首次报名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做相应修改。

2.报名人员在交费前须认真核实报考信息,交费成功后,不得再做修改。

(二)交费

1. 每科次考试费¥98元。

2.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交费环节,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后,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可以修改外,其他信息不能更改。错报、误报责任自负,考试费不予退还。

3. 交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18:00。

四、考试方式

五个科目考试均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简称“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预装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以及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长:150分钟/科。

(二)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13日

12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12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12日下午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13日上午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3日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六、考区设置

考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以及考生较为集中的地级以上城市,详见报名系统。

七、考试用书

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编写五个科目的考试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拟定于6月中旬发行。

八、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3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五个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40分。答卷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简称“考试委”)办公室组织评阅。

(二)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认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三)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按90号文件规定,原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即2013、2014年度考试有效成绩分别顺延至2017、2018年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二)免试申请

1.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18:00。

2.申请方式:免试申请人员须在报名系统 “免试申请”中如实填写本人与免试条件相符的信息,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三)免试审核

免试审核采用网上初审和证书申领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资格审核为准。现场审核发现材料不实或与申请信息不符的,不予发证,后果自负。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