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当记入的科目是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当记入的科目是( )。 【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
2019-05-05 09:28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当记入的科目是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当记入的科目是( )。 【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