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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开具现金/银行支票时应注意的问题

2010-12-07 20: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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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开具现金/银行支票时应注意的问题

支票的开具很容易出错,在开具现金/银行支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填写出票日期: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字。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结算凭证上的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

  (2)填写金额:

  ①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甘、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②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③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④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 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或草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或分辨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