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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2017-04-03 14:18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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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新政的计费基础有所变化,由原来的按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改为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