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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考试税法总结:增值税税率

2010-12-06 20:36 来源:中信会计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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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考试税法总结:增值税税率
  (一)基本税率:17%。

  (二)低税率:13%。

  (三)零税率:出口货物。

  (四)其他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五)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规定

  (三)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