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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0月1日实施企业年报制,企业公示信息摇号抽检

2014-10-01 09:1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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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0月1日实施企业年报制,企业公示信息摇号抽检

10月1日起,天津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始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原有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成为历史,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本市市场监管委将随机“摇号”,确定抽查企业名单,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公示的企业,将列入经营异常的“黑榜”,进行公示。
 
  据介绍,新的年度报告制度将分段实施。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天津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报送并公示其2013年年度报告。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市场主体应当报送并公示2014年年度报告。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完全实行网上报送、网上公示,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以全程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与公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通过上述网络途径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决定信息是否公示,也可以到辖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到期未按照要求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天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和天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天津市场监管委也将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报送年报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天津市场监管委将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