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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陕西地税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6年1月25日

2016-01-15 10:39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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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陕西地税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6年1月25日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本月分税种申报业务量剧增,造成网上办税系统压力过大,致使纳税人无法及时办理申报缴税业务,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系统优化。为保证纳税人正常申报,经省局研究决定,将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6年1月25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