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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地税局:2018年深圳市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018-03-02 12:29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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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地税局:2018年深圳市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018年全国独立纳税的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5张报表,分别为:
XXB表《2018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2018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表《2018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2018年 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季报)表》。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应纳税收收入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万元。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一、XXB表《2018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8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34项指标,另附36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原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纳税人识别号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已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必须同时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2.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5年10月1日以后的新办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的企业,按照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3.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本年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与金税三期行业代码保持一致,企业应根据在税种登记表里的行业明细信息填写。
5.战略性新兴产业:下分:
(1)节能环保产业;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3)生物产业;
(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5)新能源产业;
(6)新材料产业;
(7)新能源企业产业;
(8)无新兴产业。
    结合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起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本年只选择企业最主要的一项新兴产业选项,没有的选“无战略性新兴产业代码”。
6.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本年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与金税三期工商登记信息代码保持一致,企业应根据在税务登记表里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填)
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
8.主要投资方所属国家或地区:
本指标主要由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选择填写对企业拥有主要控制权的投资人所属的国家(或地区),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按外方最大股东所属国家(或地区)填写。
9.集团公司情况:(必填)
(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
(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10.所属企业集团:
是指对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集团,分为中央企业集团、港澳台及外国企业集团、地方企业集团及其他企业集团。由集团下属企业单位填报。
11.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
(1)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表,按季填报B3、 B4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编报汇总报表;
B.编报合并报表;
C.编报本企业报表。
(2)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按季填报B3表和B4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编报汇总报表;
B.编报合并报表;
C.编报本企业报表。
(3)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表的其它指标(166行-180行)),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
12.增值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下分:
A.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B.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经税务机关批准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C.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3.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 未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
(2)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3)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4) 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5) 实行免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14.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纳税人应根据在税种登记表里的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填写。
    15.消费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
(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16.消费税主要品目情况:
与金税三期消费税主要品目保持一致,根据纳税人消费税税种登记信息填写。
17.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
A.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
C.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
D.上报上级公司预缴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E.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F.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2)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下分:
A.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C.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D.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E.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F.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3)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下分:
A.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
B.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C.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4)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下分: 
A.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B.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C.其他纳税人。 
(5)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8.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优惠额度大一项政策填报。
(1)无所得税优惠政策;
(2)免征与减征优惠;
A.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A.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优惠政策;
C.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
D.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定。
(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5)加计扣除优惠;
A.研究开发费;
B.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6)创投企业优惠;
(7)加速折旧优惠;
(8)减计收入优惠;
(9)税额抵免优惠;
(10)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11)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12)特殊行业优惠;
(13)其他优惠。
19.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必填)
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国税;
(2)地税。
20.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
根据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选择填写,与金税三期代码保持一致。
(1) 季报;
(2) 月报;
(3) 其他。
2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
根据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情况选择填写,与金税三期代码保持一致。
22.原营业税品目:
按照营业税主要品目情况选择填报,与金税三期营业税品目保持一致。
23.企业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内容进行划分,下分:
(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4)微型企业;
(5)其他。
24.主管国税机关:(必填)
指本表所上报的县国税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25.主管地税机关:(必填)
指本表所上报的县地税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26.法定代表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独立纳税单位填写所属上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27.财务负责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对于非法人独立纳税企业填写负责纳税申报表工作人员的姓名。
28.填报人姓名:(必填)
填写本企业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人员姓名。
29.填报人联系电话:(必填)
填写本企业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人员电话。
30.企业地址:(必填)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1.监控级次:
本指标为方便各地分级监控的需要而设,分为纳入税务总局监控的企业、纳入省税务局监控的企业、纳入地市税务局监控的企业、纳入县区税务局监控和纳入所(分局)监控的企业等五个级次。对于各地降低标准扩大范围自行增加的监控企业,如上报税务总局,必须填报原实际监控的级次(省级或省级以下)。
(1)税务总局;
(2)省税务局;
(3)地市税务局;
(4)县区税务局;
(5)所(分局)。
32.企业国地税属性。
    (1)国地共管;
    (2)国税管户;
    (3)地税管户。
33.上市公司上市地区:仅需上市公司企业填写。
  (1)非上市公司
  (2)上海
(3)深圳
(4)香港
(5)纳斯达克
(6)美国证券
(7)纽约
(8)伦敦
(9)新加坡
34.上市公司代码:填写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在境内上市的公司需填写以0、2、3、4、6、9为开头的六位股票代码;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需填写境外上市的股票代码。
二、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报说明
●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税收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的统计表。分“国内增值税指标”“国内消费税指标”“企业所得税指标”“进出口税收指标”“印花税指标”“其他税收指标”“代扣代缴税收指标”“各项收费指标”“其他指标”以及“月度财务指标”十部分共190项指标。其中3-192行所列指标为总局设置指标, 192行以后为各级税务机关增加指标用的备用字段。
●《税收月报表》的各项数据均应按报表期企业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特别注意的是,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一般在下期申报缴库。
●《税收月报表》中,1-12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指标均应按月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项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国内增值税指标
3.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不含代扣代缴、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重要提示:经上级税收机关批准由上级统一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填此项)。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本月数之和。
4.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本月数之和。
5.应税劳务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3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应税劳务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应税劳务销售额”本月数之和。
6.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而应填入“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4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本月数之和。
7.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对应口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5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之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本期数之和。
8.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而应填入“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6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本月数之和。
9.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7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本月数之和。
10.免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免税销售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免税销售额”本月数之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9栏“免税销售”+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本期数之和。
1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扣除额
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1-8行第5列之和。
12.其中:17%税率的项目
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17%税率的扣除项目。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1行第5列。
13.11%税率的项目
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11%税率的扣除项目。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2行第5列。
14.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
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6%税率的扣除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3行第5列。
15.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
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扣除项目。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4行第5列。
16.5%税率的项目
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5%征收率的扣除项目。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5行第5列。
17.3%税率的项目
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3%征收率的扣除项目。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6行第5列。
18.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
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1-8行第6列之和。
19.外购可抵扣的固定资产金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的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金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指标所对应的固定资产金额填写。
20.销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1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之和。
21.其中: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填写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第10列。
22.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填写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2行第14列。
23.13%税率
填写13%税率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3行第10列。
24.11%税率
填写11%税率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4行第14列。
25.6%税率
填写6%税率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行第14列。
26.2%、3%税率(预缴)
填写2%税率或3%税率(预缴)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第6行第4列。
27.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2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之和。
28.按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所含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相关指标当月数填写。对应口径为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合计。
29.按凭证种类: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其他抵扣凭证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抵扣金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5的“税额”。
30.按税率:17%税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17%税率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税额”。
31.其中: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17%税率进项中的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3“税额”。
32.13%税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13%税率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4“税额”。
33.11%税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11%税率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5“税额”。
34.其中:运输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11%税率进项当中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6“税额”。
35.电信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11%税率进项当中电信服务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7“税额”。
36.建筑安装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11%税率进项当中建筑安装服务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8“税额”。
37.不动产租赁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11%税率进项当中不动产租赁服务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9“税额”。
38.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11%税率进项当中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0“税额”。
39.6%税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6%税率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1“税额”。
40.其中:电信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6%税率进项当中电信服务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2“税额”。
41.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6%税率进项当中金融保险服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3“税额”。
42.生活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6%税率进项当中生活服务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4“税额”。
43.取得无形资产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6%税率进项当中取得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5“税额”。
44.5%征收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5%征收率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6“税额”。
45.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5%征收率的进项当中不动产租赁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7“税额”。
46.3%征收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3%征收率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8“税额”。
47.其中: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19“税额”。
48.运输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运输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0“税额”。
49.电信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电信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1“税额”。
50.建筑安装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建筑安装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2“税额”。
51.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金融保险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3“税额”。
5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4“税额”。
53.生活服务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生活服务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5“税额”。
54.取得无形资产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3%征收率的进项当中取得无形资产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6“税额”。
55.减按1.5%征收率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减按1.5%征收率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7“税额”。
56.用于购建不动产并一次性抵扣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用于购建不动产并一次性抵扣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29“税额”。
57.通行费的进项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通行费的进项。对应口径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栏次30“税额”。
58.上期留抵税额
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照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有关要求填写。其他纳税人填写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对有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数额不在此项扣减。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3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上期留抵税额”本期和累计以及“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上期留抵税额”本期数三列之和。
59.进项税转出额
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4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进项税转出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进项税额转出”之和。
60.免抵退应退税额
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
61.按适用税率计算检查应补缴税额
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6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62.应抵扣税额合计
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自动计算生成,应抵扣税额合计=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留抵税额调整额-进项税转出额-免抵退应退税额+按适用税率计算检查应补缴税额。
63.实际抵扣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8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实际抵扣税额”本期与累计以及“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实际抵扣税额”本期数三列之和。
64.应纳税额
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自动计算生成,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64=20-63)。
65.期末留抵税额
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自动计算生成,期末留抵税额=应抵扣税额-实际抵扣税额(65=62-63)。
66.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应将预征增值税额填入本栏。对应口径为:增值一般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1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本期之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15栏“应税货物及劳务--本期应纳税额”。                                       
67.其中:6%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6%征收率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8行第14列。
68.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9a行第14列。
69.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9b行第14列。
70.4%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4%征收率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0行第14列。
71.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行第14列。
72.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2行第14列。
73.其他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办法其他征收率的应纳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3a、13b、13c行第14列合计。
74.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2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税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税额”本月之和。
75.应纳税减征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对应口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应纳税额减征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月数之和。小规模纳税人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应税货物及劳务--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与17栏“应税货物及劳务--本期免税额”本期之和。                                       
76.应纳税调整额
反映各种情况造成企业增值税多缴或少缴而多退少补的调整额(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预缴抵减税额和多缴抵减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前期查补的税额。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实际调整数填写。调增税款填正数,以应纳税款抵、退税填负数。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石油、石化等行业的总公司,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税款用负数调减;不核算增值税的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用正数调增。(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77.应纳税额合计
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按表中公式自动计算生成:应纳税额合计=应纳税额+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减征额+应纳税调整额(77=64+66-75+76)。
78.期初未缴税额
“本期”栏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数,本指标“累计”栏为“上年末未缴”或“年初未缴”数。(多缴为负数)。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5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之和。
79.本期已缴税额
是指纳税人本地、本期实际缴纳的扣除提退后的增值税净入库税额,包括分次预缴、出口开据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税款、本期缴纳上期应缴、缴纳欠缴税额,不包括本期已缴的查补税款。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7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期已缴税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期已缴税额”本月数之和。
80.期末未缴税额
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纳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纳未缴的税额。按表中公式自动计算生成:期末未缴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已缴税额(80=77+78-79)。
81.期末欠税余额
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33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欠缴税额”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欠缴税额”本月数之和。
82.本期实际退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全部增值税额,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减免退税”等各项实际退还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出口退税、查补退税、代扣代缴退税。           
83.已缴查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已缴的增值税款,包括:按“适用税率计算”和“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对应口径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本月数。
(二)国内消费税指标
84.应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内销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本期汇总的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可参考其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填写。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之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无销售额项目,参照《增值税纳申报表》计税销售额取数,一般纳税人取第1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取第1栏“应税货物及劳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85. 应纳税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销售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的税率(额)计征的应交消费税额,按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取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之和。
86.其中: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中按税法规定税率计征的从价计征消费税税额,按照消费税申报表中的相关项目分析填写。(审核:86<=85)。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采取从价征收的消费品“应纳税额”之和。
87. 减(免)税额
是指纳税人按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的消费税额,按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取“本期减免税额”。
88. 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指纳税人本期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所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所含允许扣除的税额,按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取“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89.应纳税调整额
是指纳税人因代扣、退税或准予抵减等所产生的应纳税调整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前期查补的税额。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数填写。(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90.应纳税额合计
是指纳税人本期应纳税款的合计数,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自动计算栏:应纳税额合计=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应纳税调整额,即[90=85-87-88+89])。
91.期初未缴税额
指纳税人上期末应纳未缴的消费税额,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本期”栏为纳税人前一期的“期末未缴税额”数;“累计”栏为“上年末未缴”或“年初未缴”数。(多缴为负数)。(审核:[本期91 =上期93])。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取“期初未缴税额”。
92. 本期已缴税额
是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扣除提退后的消费税净入库税额,包括本期缴纳的上期应纳税额、本年多缴税额、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不包括本期查补前期消费税的实际已缴税额和按规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对应口径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取本期实际已缴纳税款之和。
93.期末未缴税额
反映企业期末应纳未缴的消费税额。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或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审核:[93=90+91-92])
94.期末欠税余额
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填写纳税人截止报告期实际欠缴消费税余额。(审核:94<=93且94>=0])
95.已缴查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已缴的消费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指标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期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填报报告期发生的当期数据。按季申报的企业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金额填入本月栏。第96-102行,由“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写。
96.营业收入
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栏“营业收入”本期金额。
97.营业成本
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3栏“营业成本”本期金额。
98.利润总额
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栏“利润总额”本期金额。
99.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5栏“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
100. 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
指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金额。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6栏“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
10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
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情况。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7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本期金额。
102.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指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取数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8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
103. 实际利润额
本指标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加特定业务应纳税所得额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对应口径:“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栏“实际利润额”本期金额。“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可比照填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第11行、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
104. 应纳所得税额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适用税率(25%),其他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填报。
对应口径:(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本指标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金额;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本指标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金额;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本指标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6行“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本期金额;
(4)“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本指标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第16行“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金额。
105. 减免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对应口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其他纳税人“减免所得税额”指标填报纳税人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106. 应纳税调整额
此栏下列情况可以作调整,调减用负数,调增用正数。
(1)“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等企业“独立核算,按比例就地预缴所得税”,这类企业按比例上缴部分,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中用负数调减本公司就地“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
(2)“汇总下级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上级公司”如“中石油”或“中石化”等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中央企业,集中下级公司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部分,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中用正数调增本公司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数额。
(3)“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将应分摊给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额在此栏用负数调减,调减的数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30行指标相同,以负数填写。分支机构分配到的所得税额直接在本栏调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33行指标填写。分支机构不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103-105行指标。(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107. 应纳税额合计
应等于“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减免所得税额”加上“应纳税调整额”。(自动计算栏:[107=104-105+106])
108.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指企业实际已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退税等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查补、代扣代缴的税额、汇算清缴实际补(退)税额。对应口径:按所得税各类申报表截止报告期累计“实际已缴所得税额”“本(月)季实际应补退税额”“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的所得税额”等项目的数额分析填写本期数。
109.其中:实际已缴纳上年应纳税额
指今年缴纳入库、所属时期为上年度的税款,但不包括汇算清缴实际补(退)税额。
110.汇算清缴实际补(退)税额
填报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已经补缴或退税的数额。补缴填正数,退税填负数(用本年预缴税额抵减汇算清缴退税额的,抵减的退税额应视同为汇算清缴退税额在本行填写负数)。对应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应补(退)所得税额”。
111.期末欠税余额(111>=0)
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填写纳税人截止报告期实际欠缴企业所得税余额。
112.已缴查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已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四)进出口税收指标
113.已缴进口环节增值税
指企业进口货物时,企业当期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114.已缴进口环节消费税
指企业进口货物时,企业当期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115.已缴关税
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关税税额(含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116.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额(负数)
指企业当期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以负数形式填写。取数口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15行“免、抵、退应退税额”本月数。
117.当期免抵税额
是指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企业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扣除当期应退税额后的余额。取数口径:按照《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37行“当期免抵税额”的“当期”栏填写。
(五)印花税指标
118. 印花税计税金额合计
指企业本期所有计税金额合计,为119行至127行明细之和自动计算生成。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第1栏金额合计。
119.其中:购销合同
指企业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购销合同金额。
120.加工承揽合同
指企业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加工承揽合同金额。
12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指企业勘察、设计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
122.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指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
123. 财产租赁合同
指企业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财产租赁合同金额。
124. 货物运输合同
指企业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等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货物运输合同金额。
125.借款合同
指企业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借款合同金额。
126.财产保险合同
指企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财产保险合同金额。
127.技术合同
指企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税率是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三计算。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技术合同金额。
128.应纳印花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应缴的印花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以及证券印花交易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印花税额。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本期应纳税额合计。
129.已缴印花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印花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以及证券印花交易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印花税额。对应口径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本期已缴税额合计。
130.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
指企业从事证券买卖所缴纳的费用。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六)其他税收指标
 131.本期已缴营业税税款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营业税净入库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退税、查补、代扣代缴等所产生的税额,以及企业入库的滞纳金。对应口径为本期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及滞纳金。
 132.其中:清欠税款
指企业因清欠所产生的非常规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清欠税款。
 133. 查补税款
指企业因查补所产生的非常规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查补税款。
 134.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对应口径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本期应纳税。
 135.已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城建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36.应纳资源税
按“应交资源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资源税额,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对应口径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应纳税额6行合计。
 137.已缴资源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资源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资源税。
 138.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指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对应口径为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应税收入合计;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转让房产收入总额合计;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39.应纳土地增值税
按“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土地增值税额,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对应口径为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本期应缴税额计算;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26栏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24栏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140.已缴土地增值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41.应纳房产税
按“应交房产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房产税,或按纳税申报表的有关项目填写。对应口径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应纳税额。
 142.已缴房产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房产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房产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房产税。
 143.应纳车船税
按“应交车船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车船税,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对应口径为《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第11列当年应缴税额。
 144.已缴车船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车船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车船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车船税。
 145.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对应口径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应纳税额。
 146.已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147.已缴个人所得税
指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本指标由注册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纳税人填写,其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栏目反映。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48.其中: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
 149.已缴车辆购置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车辆购置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车辆购置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150.已缴契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契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契税。
 151.已缴耕地占用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152.已缴烟叶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烟叶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查补所产生的税额。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烟叶税。
 153.已缴其他税收(含滞纳金及罚款收入)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税以外的税额。包括上述所列税收中已缴的各项罚没入库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收入。对应口径为实际缴纳的其他税收。
(七)代扣代缴税收
154.代扣代缴增值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增值税。
155.代扣代缴消费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消费税。
156.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157.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158.其中: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159.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八)各项收费指标
160.已缴教育费附加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教育费附加,包括因清欠、查补、多缴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
161.已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包括因清欠、查补、多缴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
162.已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包括因清欠、查补、多缴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163.已缴社保基金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社保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注:本指标填报的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全部社保基金,而不是由税务机关代收的社保基金)。
164.已缴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项收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收费)。
165.已缴其他收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项收费以外的收费。
(九)其他指标
166.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1度=1千瓦时)
填写企业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电量(填报单位:万千瓦时,1度=1千瓦时,1万千瓦时=10000千瓦时),本指标工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填报。
167.煤炭消费量(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煤量(吨),由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如果是火力发电企业,请填写标准煤。
168.油消费量(汽、煤、柴、燃料等)(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油量(填报单位:吨),由工业、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填报,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和燃料油。
169.水资源消费量(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水量(吨),由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住宿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填报。水力发电、循环用水均不需要填列。
170.本期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一国居民将自己的财产,主要指无形财产(我对外所签协定中也有包括有形财产的情况),如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版权等(或机器设备等)特许给对方使用而收取的使用费。本指标填报本企业本期实际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可用负数填报。
171.其中:对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本指标指本企业本期实际对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可根据《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开具税务凭证申请表》相关指标填写。
172.本期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
本指标指本企业本期对外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金额。
173.其中:对境外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
本指标指本企业本期对境外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金额。可根据《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开具税务凭证申请表》相关指标填写。
174.本期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
企业研发费用,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本指标填写本企业本期发生的研究和发展各项费用,具体指标口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研究发费用合计”指标填写。
175.本期发生的对境外投资额
指本期实际发生的对境外投资总金额。
176.本年新增的固定资产(净值)
指本年累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净值,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的本期借方发生额计算填写。
177.本年累计计提折旧
指本年固定资产实际累计计提的折旧。本指标应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填写。
178.平均职工人数(单位:人)
填写本企业截止本季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独立核算企业填报。公式[(年初职工人数+期末职工人数)/2]取整,本指标不得为空。
179.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
填写与本企业职工人数同口径的本年度累计薪酬总额。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及其计提的各种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本指标口径分析填列。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货币性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收入,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企业为劳动者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工资+福利+奖金+津贴+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基金+医疗补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交通补助等。
180.其中: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指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中的工资、福利、奖金和津贴等。(179>=180)
(十)财务指标
181-192行财务指标只填写累计数或期末余额。
181.营业收入
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182. 主营业务收入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 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收入”指标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收入”(或“担保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
183. 主营业务成本
反映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未结转的土地成本、未结转的开发成本列入本项目。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 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营业成本”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成本”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成本”(或“营业支出”)的“本期金额”。
184.财务费用
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本项目根据企业的“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财务费用” 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财务费用”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财务费用”指标的“本期金额”。
    185.投资收益
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以各种方式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在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投资收益” 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投资收益”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投资收益”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投资收益”的“本期金额”。
186.利润总额
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公式(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算20=16+17-19)。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利润总额”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指标的“本期金额”;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的“本期金额”。
187.资产总计
反映企业实际拥有或者控制的,并预期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各项资产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栏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或“资产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88.应收账款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金融业企业应根据“拆放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短期贷款+应收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坏帐准备+贴现”等科目情况合并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89.存货合计
反映企业期末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 “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而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存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90.原材料
反映企业期末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原材料”科目期末余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原材料”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91.库存商品
反映企业期末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库存商品”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92.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实际负担的,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有义务。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193-196行其它税收指标(新增加水资源、环境保护税指标)
193. 应纳水资源税”取自《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应纳税额。
194. “已缴水资源税”取自《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已缴税额。
195. “应纳环境保护税”取自《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本期应纳税额。
196. “已缴环境保护税”取自《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本期已缴税额。
三、B2表《2017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填表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主要产品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主要产品(服务)产、销、存和相关税收情况的报表。
●重点税源企业有涉及“产品编码”中的产品(服务)填写本表,如产品编码中没有的产品可以不填报本表。
●企业按软件系统设置的“产品编码”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目进行填报。
●当期数据由企业按月填报,累计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必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
●计量单位:系统在相应的产品后自动带出,无需填写。
●金额单位:万元(价格单位:元)。
●本表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的列号表示,其中:单列均为本年数,双数列均为上年同期数。
各项指标口径说明如下:
1.产品名称
指企业所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名称,根据软件任务的产品编码选择填写。
2.计量单位
无需企业填写,系统在相应的产品后自动带出。
3、4.期初产品库存量
指本年和上年同期月初产成品的库存数量。
5、6.产品产量(购进量):
指企业本年和上年同期生产的产品数量。
7、8. 产品销量:(审核[7≤3+5] [8≤4+6])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
9、10.产品销售价格(元)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公式: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收入/产品销量)。如因出口等原因造成销售价格不能通过审核公式,请写填报说明。
11、12. 销售收入:(必填)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收入合计,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收入合计。
13、14.其中:出口销售收入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
15、16.其中:免税销售收入
指企业本期销售货物的减免销售收入。
17、18.应纳税收收入
指企业本期实际应缴纳的税收收入。
19、20.期末产品库存量
指企业本期实际的期末产品库存量。
四、B3表《2017年 季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以下简称《财务季报表》),本表反映的是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情况,企业填报时,除投资收益等个别指标外,不得将控股、投资、下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合并到本表内。本表分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二部分。本表按照新会计制度制定,实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实行其他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本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填报相关指标。如果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行业会计制度,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由企业根据本表设置的指标口径计算得出。
(一)利润表指标
利润表:
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润(或亏损)实现情况的报表。本表共计有(3-22行)20项指标。金融业企业可以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仅填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但如果金融业企业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与营业成本分开计算的,则需要填写全部指标。
●本表应严格按照企业核算的利润表的相关项目,按季填写截止报告期的年度累计数。
●表中各项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以下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行号表示,各项指标填报口径说明如下:
3.营业收入
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收入”指标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收入”(或“担保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5. 其他业务收入
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填报本指标时,均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6.营业成本
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营业成本又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本项目应为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之和,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7. 主营业务成本
反映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未结转的土地成本、未结转的开发成本列入本项目。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营业成本”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成本”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成本”(或“营业支出”)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8. 其他业务成本
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成本或摊销额。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均根据“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写。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其他业务成本”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9.营业税金及附加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0. 销售费用
反映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本项目根据企业的“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费用”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销售费用”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销售费用”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1. 管理费用
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进入本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不得计入本科目。本项目根据企业的“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管理费用”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管理费用”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管理费用”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2. 财务费用
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本项目根据企业的“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财务费用”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财务费用”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财务费用”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3. 资产减值损失
是指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根据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填写。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指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指标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写,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写。就证券公司而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形成的利得,如自营证券的浮盈;所创设认沽权证等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利得。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5.投资收益
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以各种方式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在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投资收益”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投资收益”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投资收益”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投资收益”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6.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企业最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企业一定时期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计算方法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利润” 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营业利润”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利润”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利润”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7. 营业外收入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 “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外收入”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8. 其中:补贴收入
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的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本指标。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补贴收入”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19. 营业外支出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营业外支出”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营业外支出”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20. 利润总额
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公式(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算20=16+17-19)。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利润总额”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21. 所得税费用
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所得税”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所得税费用”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22. 净利润
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计算22=20-21)。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净利润”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的“净利润”的“本年累计金额”;适用一般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净利润”指标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利润表》“净利润”的“本期金额”,填年度累计数。
(二)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本表应严格按照企业核算的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按季填写,表中各项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各项指标的填报要求如下:
●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金额填写。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金额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年初数由企业在年初时一次填报,以后各期由软件自动计算得出。
●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写方法如下:
3. 资产总计
反映企业实际拥有或者控制的,并预期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各项资产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栏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或“资产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4.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反映企业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转化为现金或被销售、耗用的资产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栏的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5. 货币资金
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写。金融业企业根据“现金及银行存款+贵金属+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行款项”等科目合计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本指标。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7. 应收票据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项目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8. 应收账款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金融业企业应根据“拆放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短期贷款+应收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坏帐准备+贴现”等科目情况合并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9. 预付账款
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项目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或“预付款项”)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0. 应收利息
反映企业债券投资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企业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项目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1.其他应收款
反映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2. 存货
反映企业期末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 “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而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存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3. 其中:原材料
反映企业期末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原材料”科目期末余额填写,未核算原材料科目的,可以不填写本指标。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原材料”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4. 库存商品
反映企业期末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填写,未核算库存商品科目的,可以不填写本指标。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库存商品”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5.非流动资产合计:(14=3-4)
本指标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计算公式(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计算15=3-4)。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情况,金融业企业根据“长期资产合计”科目填写。
16.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7. 投资性房地产
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则根据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8. 长期股权投资
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项目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19. 固定资产(净值)
指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净值。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应等于“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的差。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填写。对应口径: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净值”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适用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20.在建工程
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本项目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2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本项目根据“无形资产”科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指标的“期末余额(或资产期末余额)”。
22. 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实际负担的,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有义务。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3.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必须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合计数,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4.其中:短期借款
指企业用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项全力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的各种借款。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5. 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
反映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融资所形成的负债,由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填写。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负债”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6.应付票据
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科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7. 应付账款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科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8.预收账款
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在企业销售交易成立以前,预先收取的部分货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款项”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写。如“预收款项”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写;如 “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或“预收款项”)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29. 其他应付款
反映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30.非流动性负债合计
本指标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公式: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30=22-23)。其中: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须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以上偿还的长期负债合计数。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则反映“非流动性负债”科目金额。
31.长期借款
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长期借款”科目填列。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长期借款”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32.股东权益合计
是指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本项目应等于“资产合计”减去“负债合计”的差。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保险类企业对应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减去“负债合计”的差。
33.实收资本(或股本)
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对应口径为: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或股本)” 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34.资本公积
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35. 未分配利润
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36.盈余公积
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根据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项目填写。对应口径:申报附列资料财务表中《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指标的“期末余额”(或“权益期末余额”)。
五、B4表《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季报)》填报说明
本表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税收预测、实现及缴纳情况进行调查。共设置了包括企业对本行业景气状况判断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以及对税收趋势判断和对本企业主要指标全年预测四个大类的问题共26个问题和7项预测指标,本表按季填报。其中:2、5、8月填报2017年全年预测指标;11月填报2018年全年预测指标。请企业综合分析后予以填报。
(一)本行业景气状况判断
1.您对本行业本季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2.您对本行业下季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3.您对本行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
4.您对本企业本季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5.您对本企业下季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6.您对本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是
(三)主要经营指标
7.下季营业收入预计比本季
8.下季营业成本预计比本季
9.下季人员工资成本预计比本季
10.下季融资成本预计比本季
11.下季利润总额预计比本季(盈利企业填)
12.下季亏损额预计比本季(亏损企业填)
(四)流动资金
13.本季流动资金
14.下季流动资金预计
(五)固定资产投资
15.本季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季
16.下季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比本季
(六)进出口(有进出口业务企业填写)
17.本季进口货物金额比上季
18.下季进口货物金额预计比本季
19.本季出口货物金额比上季
20.下季出口货物金额预计比本季
(七)其他
21.本季劳动用工比上季
22.下季劳动用工预计比本季
23.本季订单比上季
24.下季订单预计比本季
25.本季产能利用率比上季
26.下季产能利用率预计比本季
(八)主要指标预测 
1.营业收入(万元)
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营业收入。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的营业收入。
C.2017年全年预测
指预计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本指标按季预测全年情况。对于本期不结转营业收入企业,可参照本期增值税销售收入与营业税应税收入合计数(预计数或实际发生额)填写。
D.2016年全年实际
根据2017年《利润表》(年报)的“营业收入”项填写。
2.利润总额(万元)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写。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利润总额。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的利润总额。
C.2017年全年预测
预计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可根据企业经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填报2017年预计实现利润。
D.2016年全年实际
根据2016年《利润表》(年报)的“利润总额”项填写。
3.国内税收合计(万元)
税收合计指国税局、地税局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收的合计数,包括代扣代缴的各项税收,不包含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和代征税。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税收合计。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缴纳的税收合计。
C. 2017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实现的税收合计。
D.2016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6年实际缴纳的税收合计。
①增值税(万元)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增值税。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C. 2017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增值税。
D.2016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6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②消费税(万元)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消费税。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C.2017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消费税。
D.2016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6年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③企业所得税(万元)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企业所得税。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C.2017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计在2017年将要预缴本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在2017年汇算清缴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
D.2016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6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在2016年实际预缴本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在2016年汇算清缴201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
④个人所得税(万元)
A.下季度预测
指预计下季度将实现的个人所得税。
B.上年同期
指上年同期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C.2017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D.2016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6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