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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0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前串讲(8)

2010-10-25 11:44 来源:湖北会计证考试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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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不断更新、补充、拓展会计专业理论、业务能力的同时,通过会计职业道德信念教育、会计职业义务教育、会计职业荣誉教育,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行。

(3)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修养,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的内在品质,规范和约束自身会计行为。

四、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1)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途径主要有:

①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②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③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2)会计行业组织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与约束。

(3)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激励机制,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4)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六、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分析会计人员如何处理好坚持准则与参与管理的关系;分析、归纳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分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分析会计人员在会计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附 录

《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通读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1条、3条、32条第2款、35条、45条、46条;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条(注意个体工商户与会计法的适用范围不同)、7条、13条、16条、24条、34条、第三章会计核算(53条、55条(五)、57条、61条)、86条、87-97条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6条、7条、8-17条、18条、19条。

《深圳市会计条例》:2条、3条、7条(注意“区”)、11条、14条、26条、27条、30条、31条、36条、40条、46条、60条、62条。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4条、8条、9条、16条、31条、62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条、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