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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2018-06-12 11:5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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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注:“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只反映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