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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区别-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

2010-11-16 22:26 来源:中信会计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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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主要在以下方面有区别:

1、组织形式

(1)合营企业: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取决于是否取得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其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2、组织机构
(1)合营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2)合作企业: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3、收益分配
(1)合营企业(“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必须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
(2)合作企业(“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
4、投资回收
(1)合营企业: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只能在企业解散清算后才能回收投资
(2)合作企业: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5、经营期限
(1)合营企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只有某些特殊行业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2)合作企业:必须在合同中订明
6、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不同
(1)合营企业: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2)合作企业:董事长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7、董事的任期不同
(1)合营企业:4年
(2)合作企业: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