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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9-06-18 14:12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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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答案】A

  【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