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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年度报告通知

2015-08-11 09:3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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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年度报告通知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简化组织机构代码办事程序,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改为组织机构代码年度基本信息报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代码数据库信息的时效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含当年新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请于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可通过网络进行年度报告。
 
        二、报送方式:各组织机构登录沈阳标准化研究院http://www.syis.org.cn网站,按照提示操作完成年度报告。
 
 三、各应用部门可登录http://www.syis.org.cn沈阳标准化研究院网站“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模块”,查询各组织机构的年度报告信息;机构也可自行打印《沈阳市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单》并加盖公章;证书将不再加贴年检标识。
 
   四、各组织机构应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如实、未按期进行申报的组织机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Ο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