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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监局:2015年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年度信息报告通知

2015-08-18 10:12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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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监局:2015年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年度信息报告通知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58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年度确认改为组织机构代码年度信息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
 
凡2014年12月31日前已申办代码证的所有单位和组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年报。
 
二、年报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年报方式
 
年报可通过自行网上年报和政务窗口年报两种方式。
 
(一)网上年报
 
组织机构自行登陆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办理系统(http://daima.scbzhy.gov.cn),进入“组织机构代码登录窗口”提交年报信息(年报流程见网上办理系统的操作指南)。建议组织机构选择网上年报方式。
 
(二)窗口年报
 
1.应提交的材料
 
(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有正、副本原件。
 
(3)核准登记证书。
 
(4)单位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公章不方便携带至现场的,可登陆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ichis.net)下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到指定地点办理)。
 
(5)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公司或主管部门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未设立在中国大陆境内的除外)。
 
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清晰,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复印1份。
 
2、办理程序
 
(1)各组织机构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原发证代码管理机关办理年报。省级登记的代码证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质监局代码窗口办理年报。
 
(2)根据组织机构的需要和自愿,可在年报后的代码证上加贴2015年“四川代码年度信息报告”标识,标识为黄色椭圆形激光全息防伪标签,内有“四川代码年度信息报告2015”字样。
 
四、年报信息查询
 
应用部门需要查询年报信息的可访问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办理系统(http://daima.scbzhy.gov.cn),进入“年度申报查询窗口”查询各类组织机构的年度申报情况。
 
五、相关情况说明
 
(1)选择网上方式提交年报的组织机构,需要在年报后的代码证上加贴2015年“四川代码年度信息报告”标识的,请前往原发证代码管理机关进行办理。
 
(2)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载内容发生变更的不提交年报,应按照规定在30日内到原颁证机构及时办理代码证书变更手续。新办、变更、换证、代码迁址等业务仍在原颁证机构办理。
 
(3)各组织机构应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办理省级代码年度信息报告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省质监局代码窗口。
 
联系电话:028-86958325
 
监督投诉电话:028-8663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