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具有可理解性的情形包括 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具有可理解性的情形包括( )。 A. 未披露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B. 关键条款(如定价政策)描述不清 C. 商业理由说明模糊或矛盾 D. 按准则要求汇总披露小额交易 答案:ABC 解析: 披露需清晰说明商业理由、关键条款及财务影响;小额交易汇总披露符合准则要求(D不属于问题)。 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未披露与某公司的交易,后证实该公司由被审计单位关键管理人员亲属控制。此时注册会计师首先应( )。 A. 直接调整财务报表 B. 实施追加程序验证交易性质 C. 向监管机构报告 D. 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答案:B 解析: 对未披露关联方交易,应先实施追加审计程序(如函证、检查合同),确认是否构成重大错报,而非直接调整或发表意见。 关联方交易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评价“商业理由”的关键依据是( )。 A. 交易是否经管理层批准 B. 交易条款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C. 交易金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 D. 治理层是否参与决策 答案:B 解析: 商业理由合理性取决于交易是否具备独立第三方会接受的条款(如价格、条件是否公允),而非仅关注程序合规性。 下列审计程序中,最有效识别未披露关联方的是( )。 A. 检查银行对账单大额收支 B. 分析交易对手方与员工/管理层的关联性 C. 核对关联方清单与工商登记信息 D. 询问财务部门交易审批流程 答案:B 解析: 人员重叠分析(如交易对手关键人员曾任职于被审计单位)是识别隐性关联方的核心手段,优于单纯检查清单或流程。 若管理层拒绝提供关联方交易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应( )。 A. 扩大控制测试范围 B. 视同审计范围受限,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C. 依赖其他审计证据替代 D. 延长现场审计时间 答案:B 解析: 管理层拒绝提供关联方书面声明属于审计范围受限,可能直接导致无法获取充分证据,需评估是否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