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作相反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若涉及) 贷:其他业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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